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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位总理“自责” |

开国总理自责:再一次会议上,民政部从四川讲到云南,讲到一些山区穷极了苦极了,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时。 总理睫毛抖得厉害,两道泪水从眼角顺着苍白的脸颊悄无声息地淌下来,在脸上默默地闪烁。他稍稍抬起头,泪花迷离地望向会场,喉结抽动了一下,沙哑地说出一声:“看,我这个总理没当好呵……” 因为他处处把人民当成自己的衣食父母。当年总理到河北邢台慰问地震灾民时,向一位因失去儿子而痛哭的老大娘说:“我就是您的儿子!”

以铁面无私为人称颂的总理朱镕基,1999年,到云南视察工作。为了更深入地了解边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状况,朱总理提出到基层看看。朱总理选择了昭通地区。经过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到了一户农家:两间草棚,一口水缸,几双草鞋,屋角堆着一堆土豆,除此之外,家徒四壁。朱总理关切地询问了大娘家情况:家有几口人,种植什么作物,一年收入多少,平常吃些什么等。大娘一一如实作答:一天两顿饭,早上干活前扔几个土豆到火炕中;中午回家,火炕中的土豆就是午餐;下午依然是土豆,奢侈一点就蘸点盐。全家只有一套可以勉强称为衣服的衣服,谁出远门谁穿。大娘“口无遮挡”的回答,深深震动了总理。总理面色凝重,双眉紧锁,久久不语,那双忧国忧民的双眼湿润了;良久,他缓缓地对大娘及随行人员说:“我这个总理没当好
2003年上任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引用清代诗人郑板桥《潍县署中画竹》的诗句“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告诫自己时刻不可忘记人民的疾苦。 2005年1月2日,新年的日历刚刚翻过一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来到陈家山煤矿,看望在矿难中遇难职工的家属。温总理来的这一天非常寒冷,气温低于零下10摄氏度,温总理来到遇难的煤矿副总工程师牛铁奇的家里,温总理握着牛铁奇妻子的手,流下了悲痛的泪水,叮嘱着说:要坚强地挺过这场灾难,把孩子教育好,把生活安排好。总理说:全国都有你们的亲人,让我们一起共渡难关。总理向这位遇难的矿工遗像深深地鞠了三个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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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价存在7大问题 国家下文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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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5年4月1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4272 次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近期对湖北、广东等12个省区市的31家发电企业、18家电网企业进行了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查出七大问题。日前,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发文,要求电力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清理和纠正电价违法行为。 国家电监会说,电力企业在电价政策执行中主要存在着部分省电力公司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越权自行制定优惠电价政策或违规实行优惠电价;用户欠电网电费而电网企业又欠发电企业电费;部分省份自行实施竞价上网或采取市场采购、模拟市场等变相竞价上网的行为;少数地区上网电价偏低,送电地区不愿送受电地区不愿要;自行实行大用户直供;一些电网企业违规对发电企业进行收费,主要有上网服务费、调度费、技术服务费、委托管理费等。 据统计,全国有17个省区市存在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收费行为,去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共收取上述各种费用近8亿元;一些地区还存在自行实行峰谷、丰枯电价来变相降低电价及上网电价核批不及时等问题。 电监会副主席宋密就电价检查情况答记者问 为什么要开展电价检查? 电价问题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治理整顿电价关系到电力发展的大局,关系到电力体制改革的大局,也关系到电力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此次电价检查是在电力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电价改革尚未推开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因此有着维护市场稳定,规范现有秩序,剖析电价矛盾,为下一步电价改革奠定基础的特殊作用。通过检查我们可以规范现有的电价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维护市场的“三公”。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电力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维护市场稳定。 应当看到,电力体制改革后,各方的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各方的要求都反映到电价中来,目前的电价体系已有其不适应性。但是电价的改革,要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进行,不能随利益各方的意愿随意改动,如果利益各方随意改动,将引起电价体系的混乱,不仅对当前生产有影响,还会影响改革的正常推进。因此,我们开展电价检查,就是针对目前存在各种电价不规范行为,提出整改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电价政策,堵塞管理漏洞,使现行电价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 电价检查中发现了哪些主要问题? 我们这次电价检查,查出了不少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越权制定优惠电价政策,助长了一些有悖于国家产业政策的低效高耗能企业的发展。从统计情况看,全国共有22个省存在优惠电价行为,其中大部分都是越权自行制定或超越国家规定范围而实行的优惠电价政策。 (二)擅自降低或变相降低国家批准的上网电价和对应的基数电量,影响了发电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主要表现为:一是未经批准直接降低国家批准上网电价。二是不执行国家批准的上网基数电量政策,变相降低上网电价。三是采用不合理的计划、合同等形式,把本应执行国家定价的电量变为超发电量或其他电量,变相降低上网电价。 (三)一些省电力公司自立名目收费,增加了发电企业负担。收取的费用主要有上网服务费、调度费、技术服务费、委托管理费等。据发电企业反映,有17个省区市存在电网企业向发电企业收费的行为。 (四)电费结算不公正,拖欠电费现象比较严重。发电企业普遍反映电费结算地位不对等,电费结算不公正、不及时,拖欠电费现象严重。有的电网公司还将坏帐损失不合理的分摊给发电企业。 (五)跨省跨区送受电价格不合理,影响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跨区送电的输电价格应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批,但实际没有做到。二是送电地区上网电价普遍偏低。三是发电企业对上网电价、过网费及落地电价的形成等缺乏知情权。出现了受电地区缺电、送电地区有富余电,但送电地区却不愿送、受电地区不愿要的情况,影响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部分省份自行实施竞价上网,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有的省份存在自行实施竞价上网或采取市场采购、模拟市场等形式变相实施竞价上网的行为,侵害了发电企业的利益。 (七)自行实行大用户直供,干扰了电力市场秩序。一是改变了国家现行电价体系,降低了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二是低电价电量实行直供后,势必造成电网的平均电价上升,进而推动销售电价的上涨,非直供用户的负担增加;三是电网为大用户提供的备用容量得不到补偿,影响电网安全,电网企业的利益受损。 另外,一些地区还存在自行实行峰谷、丰枯电价来变相降低电价及上网电价核批不及时等问题。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问题? 目前电价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只不过是在电力全行业垄断的条件下被掩盖了,电力体制改革以后,形成了不同的市场主体,这些问题得以充分暴露;有的是电力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电价管理体制不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现行的电价管理体制,是由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管理电价,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协助管理,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很难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中央的有些电价政策也难以落实。 二是电价形成机制不尽科学公平和合理。从上网环节看,上网电价一机一价,缺乏形成竞争的基础;从输配环节看,电网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电网收入从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差价中获得,输配电价在销售电价中的比例偏低,电网极易产生压低上网电价的利益驱动;从销售环节看,销售电价分类和定价不合理,难以反映用户需求,用户用电缺乏选择性;从跨区送电看,未形成调动送受双方积极性的有利机制。 三是对电价政策的贯彻落实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电价是基础性价格,与经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电力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当前,电力企业都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电价问题就更成为焦点。从电网企业来看,投资收益由于厂网分离而大幅减少,再加上农网改造还贷负担过重等因素,一些省电网经营困难。为解决自身的困难,很容易采取一些不合法的手段,将负担转嫁给发电企业。从发电企业来看,由于与电网企业的市场地位不对等,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劣势,加上电煤价格上涨,部分地区发电利用小时偏低,必然对电价问题特别重视。从地方政府来看,由于现有电价政策有的不明确,不完善,因而造成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往往利用优惠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对大用户实行直供等手段降低上网电价,将中央企业收入转移到地方。这些问题,本可以通过电力监管来解决,但由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刚刚成立,各地分支机构尚未建立,监管缺位。在电力市场发生问题和纠纷时,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能够站在公平的立场上来解决这些问题和处理这些纠纷。 上述问题的存在会带来哪些不利影响?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上述问题的存在给电力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 一是对电力行业发展造成影响。电力行业资产收益向非电力行业转移,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利于电力行业的发展;价格信号失真,难以发挥正确的投资导向作用;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鼓励企业多发电和跨区送电,不利于缓解目前电力供应结构性紧缺的矛盾。 二是不利于电力体制及电价改革的深入进行。电力体制及电价改革都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而目前电力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如不清理和整顿,必将影响到电力体制及电价改革的深入进行。 三是不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持续提高。电价违法问题导致了中央资产收益向地方转移,优质资产收益向低质资产收益转移,使经济规模不足、市场竞争力差、环保不达标的高耗能小企业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不利于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国民经济整体竞争能力的持续提高。 对上述检查出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现行电价中出现的问题,既有企业违规问题,也有政府越权问题;既有客观上的实际困难,也有主观上的明知故犯;既有电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政策不完善、不配套的问题;还有深层次的体制及机制上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处理违规问题上,坚持既要定性准确,态度鲜明,也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注意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的原则是:以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过去的从宽,今后的从严;因客观导致的从宽,主观上明知故犯的从严;对已自查自纠的从宽,对不认真对待检查的从严。对问题的处理,以发出整改通知,存在问题各单位自行纠正为主,对于严重违法违规、又拒不整改的,要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在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上,必须统筹兼顾,既治标也治本,各种政策措施配套进行。 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 针对电价检查中暴露出的主要矛盾与问题,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联合发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对电价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检[2003]1152号),要求进行整改。 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执行,不得擅自更改上网电价,也不得以自定基数电量或以计划、合同等形式,变相降低上网电价。对越权违规批准的优惠电价要停止执行,电力公司出台的增供扩销优惠电价政策要随电力供求关系变化而相应调整。未经国家批准,不得自行实施竞价上网和大用户直供试点。 为维护市场公平,便于各方监督,针对电价和电量、计划和调度、欠费和结算等不够公开透明的问题,实行三个公开:一是价格主管部门批复各电厂的电价及对应的上网电量要公开;二是经贸委和电力公司制定的各发电企业的年发电计划及电力公司的实际调度结果要公开;三是电力公司每年与各电厂的电费结算情况及用户的电费回收情况要公开。 电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和电价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建立规范、透明和高效的电价监管制度,严格执法,加大对电价的监管力度。 谈谈您对整个电价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 从这次电价检查总体情况看,我们基本摸清了电价的现状,为下一步开展电价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检查情况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社会广泛关注。此次电价检查是电监会成立以来第一次行使对市场的监管职能,也是电监会对目前电价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的首次检查,因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主要媒体对我会的电价检查工作予以充分的报道。二是检查覆盖面广且针对性强。本次检查覆盖范围广泛,自查覆盖面电网企业达到96.6%,发电企业达到97.1%。电力企业普遍认为此次电价检查内容针对性比较强,检查所涉及到的问题基本上是目前发电、电网企业面临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电监会部署开展这次电价检查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针对性也很强。三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次电价检查,我们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各地经贸委、价格主管部门及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的大力支持,使得一些问题在检查过程中得到了纠正,同时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政策性问题,我们也在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可以说,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检查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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